在探讨住宅及房屋面积相关问题时,必须明确,允许房地产开发商以违反承诺、
违反合同规定等
违约行为作为责任承揽的理由与依据。一旦证实所购买的房屋或住宅的实际面积与标示面积之间存在误差,并且这个误差的绝对值已经超过了公认的3%的标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
购房者将拥有
解除合同的合法权利和权益。如果因为房屋或住宅的面积差异而导致了相关的
纠纷和争议,可以考虑通过
法律诉讼的方式,寻求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
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