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房地
产权益纷争的
诉讼事宜,应当被界定为一种典型的
民事纠纷。在法庭依据
民事诉讼法则处理此类民事纠纷方面,具体步骤和期限包括:1.
当事人参照简易审判程序提起
诉讼请求的,法院会在三个月以内依法做出判决;如采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则审判结果在六个月之内颁布。2. 根据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
法规定,人
民法院在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一审民事案件时,其审限通常为六个月;但在特殊情况下,如需延长审限,须经本院院长批准,并可延长至六个月;如仍需延长,则需上报上级法院批准。3. 对于适用
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设定为三个月,且不得延长。若在三个月内未能审结,则将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4. 对于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设定为三个月,同样需要经过本院院长批准方可延长;而对于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则为三十天,不得延长。5.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其审限依据适用的程序来确定。例如,按照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其审限与一审普通程序相同;而按照
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其审限则与二审程序相同。6. 关于
房地产纠纷,如果双方在合同中订立的
仲裁条款无效,或者双方明确约定以诉讼方式解决
纠纷,那么就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专属
管辖规定,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
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
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
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