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
遗失物品遭受侵害者占据为主权控制,便已构成
刑事犯罪。
倘若在法律部门进行通知
追讨但其拒绝返还,更是涉嫌构成侵占
罪名。
而侵占
犯罪即是将先前
由他人监管或代为保管之财产非法据为已有,且数目达到足够大的标准,仍自恃无辜,拒绝归还;就是将他人所遗忘了的东西或是埋藏于地下的财物,未经允许之下非法占为已有的行为。
《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
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