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哺乳阶段的子女,无论何时都有权主张自身权益以
申请离婚。
然而,这其中依然存在一些具体的制约条件。
如果子女正处于哺乳期,则仅允许母亲
提出离婚或经双方协商达成
离婚共识,而父亲并不享有主动提起
离婚诉讼的权利。
依据我国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女性孕期、生产结束后一年以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之内,作为配偶的男方是无权
主动提出离婚的。
然而,若母亲对婚姻生活心生不满,主动提出离婚要求或者案件中的重要事实足以证明必须审理男方的离婚请求,那么法院依然会予以考虑并进行酌情处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
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
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