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可以尝试通过积极地与对方协商来解决现存的矛盾冲突;
其次,我们还能够寻求独立公正的第三方介入,通过其专业的调解工作,以期实现各方之间的共识;再者,当各方对于协商以及调解均表示不愿接受或者无法达成共识之时,我们可以根据已签订的
合伙协议中所明确规定的
仲裁条款,或者在事发之后经过各方共同商议并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特定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启动
仲裁程序。
最后,倘若在合伙协议之中并未设定仲裁条款,或者在事后也未能形成
书面形式的仲裁协议书,那么我们同样可以选择向具有
管辖权的当地人
民法院提交
诉讼请求,请求法院进行裁决和审理。
《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
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