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之
诉讼途径如下所示:
1.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乃建立在婚姻关系
存续的基础之上,若婚姻关系宣告解除,则
共有财产应予以分割;
2.
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在于,
离婚之时,夫妻共有的财产包括
工资、奖金、
劳动报酬、
知识产权收益以及生产、经营所得收益、
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等皆须双方协商处理;
3.若双方未能就此达成协议,则应交由人
民法院依据具体情形,遵循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的原则,对财产的所有权进行裁决。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