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房屋预售后,若预售方存在
违约行为,具体的解决策略如下所示:若预售方确实无法向预购方交付原先合同中所规定之房屋,此时,预购方可选择请求更改或解除原有的合同,同时,预售方需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然而,如果预购人坚持按照原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履行,那么此项诉求应得到法院的支持。
此外,对于预售方通过广告或者其他手段故意提供不实信息,从而误导他人购买其
商品房的行为,预购方因此而遭受的
经济损失,预售方必须承担
赔偿责任。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