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房地产开发商
逾期交付房屋而引发的索赔
违约金的
诉讼案件,其相应的
诉讼费用将根据原告提
起诉讼时所提出的索赔金额进行计算。违约金的数额越大,则相应应承担的诉讼费用亦会随之增加。
2、以具体的示例来说明:当索赔金额达到五万元人民币时,起诉方应当负担起共计一千零五十元人民币的诉讼费用;若违约金的索赔金额上升至十万元人民币,那么起诉方需要支付的诉讼费用将增至两千三百元人民币。
3、所谓“诉讼费用”,即是指
当事人在
向法院提起诉讼后,依法应当向法院缴纳的各类诉讼费用,其中包括案件的受理费、
申请费以及其他相关的诉讼费用。
4、若案件适用
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则可享受减半收取诉讼费用的优惠政策;
此外,经由调解或
撤诉结案的案件同样可享受减半收取诉讼费用的待遇。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
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六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