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遇到开发企业未能依照约定周期完成住房交割的
违约行为,那么对应的买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请求该开发商承担相应的
违约赔偿责任,以此来弥补由于违约行为所导致的
财产损失。当开发商无法在约定日期以及约定数量范围内,准时完成房屋交付工作,并且经过
消费者通过合法性与合理性俱备的方式发出催促后的长达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采取任何有效的补救措施时,那么买方便有权选择解除
购房协议,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他们还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起应当承担的违约
赔偿责任。
另外,如果消费者已经向开发商支付了
定金,他们同样拥有权利要求对方双倍返还。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