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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面积误差3%以内咋办

在房屋交付之际,若测量结果显示其实际面积位于原定租赁契约规定的面积误差值—即3%范围内,则承租方应继续履行该租约,同时根据产生的面积误差比例以及预先约定的价格体系,对相应差额进行补充支付;若测量结果显示实际面积超过了先前约定的3%的误差值,承租方可选择终止该租约,并有权要求出租方退还已支付的全部租金款项及其对应的利息收益。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最新修订:202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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