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购房者而言,遇到房屋公摊面积增加的情况时,其应对策略如下:若增加幅度在3%以内,则需根据实际测量结果计算房价款项;
然而,若超过了3%这一红线,购房者便可选择
解除合同,此时卖方有责任向购房者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以及相应的利息。若购房者决定继续执行合同,那么其需要对3%以内的增加部分进行补充支付,而3%以上的部分则由卖方独自承担。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
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
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
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