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产预售条件有哪些
房地产预售需满足以下条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满足这些条件,开发商才可合法进行商品房预售,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和纠纷。
二、不符合房地产预售条件销售会担何法律责任
不符合房地产预售条件销售,开发商需承担多方面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上,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产管理部门会责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已收取预付款1%以下罚款。
民事责任上,购房者可主张合同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认定无效,但起诉前取得的,则有效。合同无效,开发商要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若致购房者损失,还应赔偿;可能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三、不符合预售条件售房是否构成合同欺诈
不符合预售条件售房可能构成合同欺诈。依据《民法典》,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若开发商隐瞒未达预售条件的事实与购房者签订合同,购房者基于错误认识签订,这符合欺诈构成要件。同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商品房预售条件,未达条件不得预售。开发商违规预售,主观上有故意隐瞒或虚假告知的可能,客观上损害了购房者权益。不过,是否构成欺诈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若开发商及时补救取得预售许可,不一定认定为欺诈。
在探讨房地产预售条件有哪些时,除了已了解的基本条件,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商在预售过程中要遵循严格的信息披露义务,需将房屋的真实情况、周边配套等如实告知购房者。另外,预售资金的监管也至关重要,这笔资金要专款专用,保障项目的顺利建设。若你对房地产预售的资金监管细则、开发商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等存在疑问,或者在面对房地产预售相关事务时拿不准主意,别让疑惑困扰自己。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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