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当买方因自身原因请求解除
购房合同时,需负担支付相应
违约金的责任。在双方签署了房屋买卖协议之后,买方理应依照契约中所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全力以赴地履行属于其自身的那部分责任和义务。若是未能完成尽职尽责的义务,那势必会导致
违约行为的发生,进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上的
赔偿后果。如果在签订完
房屋买卖合同后,其中一方选择反悔并采取措施终止交易,那么另一方可依据相关规定,提出索赔违约金的请求,若合同中对此有所明确规定,则应严格按照
合同条款进行
赔偿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
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