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并未取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其次,开发商所提供的房屋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或是
房屋质量问题对其正常使用有着极其严重的影响;
再者,开发商交付给
消费者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是建筑面积与其在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承诺的面积有所出入,且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已经超出了3%的范围;
此外,未经允许擅自更改规划和设计,从而对房屋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以及朝向等方面产生了不良影响;
最后,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是消费者未能按时支付
购房款项,经过多次催促之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的话,也可以视为
违约行为。
另外,由于开发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办理
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或者是消费者在
申请贷款时遇到困难,无法顺利办理相关手续;还有就是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其他情况,都可以被认定为违约行为。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