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置房产过程中,倘若不幸遭遇"
一房二卖"的
欺诈行为,依据事实情况的不同,您可以选择通过友好协商来妥善解决问题,或者
递交仲裁申请来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
此外,您还可以决定提起
法律诉讼来全面维护自身的利益。在此种状况之下,作为受害的
购房者,您将拥有诸多法定权利,包括请求解除与卖方签订的
房屋买卖合同、追偿已经支付的房款及相应的利息收益、要求
赔偿因欺诈行为而导致的
经济损失等等。除此之外,您还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要求其赔偿的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您已经支付的购房款数额的一倍。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卖方并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普通公民,那么购房者将无法获得
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支持,只能主张收回购房款及其对应的利息收益,并要求赔偿因此次欺诈行为而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