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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北延期交房如何维权

关于逾期交付房屋的维权途径如下:作为买方,您有权向卖方发出书面催告,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交房义务;若卖方未能按时交付房屋,您有权依法解除与之签订的购房合同,同时有权追究卖方因逾期未交房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倘若买卖双方无法就相关问题达成共识,您可考虑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最新修订:202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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