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逾期交付房屋的维权途径如下:作为买方,您有权向卖方发出书面催告,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交房义务;若卖方未能按时交付房屋,您有权依法解除与之签订的
购房合同,同时有权追究卖方因
逾期未交房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倘若买卖双方无法就相关问题达成共识,您可考虑向当地法院提
起诉讼,寻求法律帮助。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
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
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
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