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房屋存在质量瑕疵且处于保修期限之内,业主有权向开发商提出维修要求;倘若开发商未能积极妥善解决此项事宜,业主可以考虑诉诸法律以保障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另外,当双方就维修方案无法达成共识,
购房者因某种特殊情况而急需入驻该房屋,此时,他们可以选择自行寻找第三方维修公司,随后对开发商提出适时的督促,同时明确告知其在整个维修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开发商全额承担。
其次是向
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这也是一种有效的维权途径。
最后,若
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到房屋整体安全性,购房者有权直接向开发商提出
解除合同并退还已支付款项的请求。
《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
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