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房地产开发商作出
一房二卖之行为,且在主观心理方面存有欺骗他人的故意,那么在此种情形之下,该等开发商便可能因触犯
合同诈骗罪而面临
法律制裁。
根据相关
法规,如果开发商为了实现其自身的不当利益,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诱使对方
当事人与其签署、
履行合同,从而达到
非法占有对方财产的目的,并且所涉及的财产金额达到了一定程度,那么他们将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还需承担
罚金的惩罚。
《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
签订合同的;
(
二)以伪造、
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
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
担保的;
(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
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