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物,即未经有关部门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或违反了该证书所规定内容而修建的建筑物。此类违章建筑,可被县级及以上级别地方的人民政府城乡规划管理部门予以限期停建、要求整改、消除不良影响以及处以罚款等
处罚。
《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
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