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易环节,未必必须签订
定金协议。实际上,可以将定金条款写入完整的
买卖合同之中。定金协议乃是当各合同双方在订立
购房合同时,为确保购房合同能够得到切实履行而达成的共识。具体来讲,就是约定由一方
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另一方相当金额的货币,在
债务人依照约定履行其义务之后,定金须予以归还或用于折抵应付款项的一种
担保契约。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