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预售
商品房的交付日期方面,若遭遇
逾期交付情况,
购房者可采取发送书面通知方式进行催促,与开发商共同确定合同最终履约期限,并督促开发商迅速履行相关
合同义务。而若经书面催告长达三个月之久仍未得到解决,则购房者有权选择
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
违约责任,同时支付相应的
违约金作为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