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购房者面临所购房产出现烂尾问题时,若能与银行进行妥善协商并达成停贷协议,或是通过法院裁决实现停贷,都将不会给个人信誉带来不良影响。
然而,若是擅自停止
偿还贷款,则可能导致以下不利结果:
(1)个人信用记录受损,这将对未来的各类
贷款申请造成阻碍。众所周知,一旦发生
逾期行为,贷款机构便可查询到您的逾期还款信息。而对于一些严谨的银行来说,即使仅逾期一日,他们也会将此逾期情况上报至中国人民银行的
征信系统。一旦逾期记录进入该系统,将对您未来申请
信用卡或其他贷款产生严重影响,甚至可能导致您无法获得贷款,即使成功获批,贷款金额也会大幅缩水。
(2)需承担相应的罚息和
滞纳金。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只要您未能按时偿
还房贷,银行便会致电催促您尽快还款,并且只要逾期还款,便会产生罚息。各家贷款银行的罚息标准不尽相同,通常在原
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增加30%-50%不等。
(3)可能遭到银行的
法律诉讼。银行会在房贷合同中设定
违约条款,规定连续三次或累计六次逾期还款,将要求
借款人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若您的房贷逾期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银行将依据
借款合同和
担保合同的约定,向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届时,法院将采取
财产保全等
强制措施,冻结
贷款人和
担保人在所有银行账户中的存款,查封已经
抵押或
质押的资产。
《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因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
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