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遇
延期交房事务,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展开法律维权:
1.与房产开发商就该问题进行商讨并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2.向所在地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进行投诉咨询;
3.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诉求和意见,希望其能介入处理;
4.在必要情况下,选择启动
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
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
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