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有房屋的
交易纠纷,可通过和解、协商、
仲裁以及
诉讼等四种途径进行化解。首先应当遵循民主和平等的基本原则,在双方
当事人自愿且不受任何形式干扰的情况下进行友好调解,若调解无果,则可寻求第三方的协助以达成共识;如若协商仍然无法解决问题,则可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合同约定,将争议提交至指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若仲裁未能解决纷争,最终可选择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
财产权益
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
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