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诉后能否赢得
诉讼,这并非一个概率性的问题,而需立足于重审
一审判决的实质内容,检查双方
当事人在
证据采集与质疑过程中的表现以及
上诉人提起上诉时所提出的各项主张,综合以上因素进行深入剖析和论证。依据我国《
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当事人对于
一审的民事判决结果持有异议时,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由
二审法院针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事项展开全面审查,并最终做出裁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
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
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
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
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
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
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