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商铺租赁合约产生纷争时,通常情况下,建议双方
当事人优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来妥善处理此事宜。若协商未能达成共识,则当事人可选择
诉讼至当地人
民法院以期解决争议。在租赁合约的履行过程中,如因一方当事人自身原因而无法继续履行合约义务,该方当事人需依照合约内容,向另一守约方支付相应的
违约金额,并承担因此导致履行不能的相应
赔偿责任。关于违约金额,具体数额将取决于商铺租赁合约中的相关约定,倘若合约中有明确规定,应依据约定
赔偿,然而若约定数额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守约方可向法院寻求增加赔偿数额之支持;假如条款中未做任何明确规定,法院将根据守约方所遭受的具体
经济损失,做出合理判断和裁决。若因不可抗拒力因素导致合约无法履行,依法一般不负相关责任,但须及时告知合约相对方,从而避免对其造成进一步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
不可抗力不能
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
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