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在上述情形下是不被允许退还的,然而若满足以下特定条件,便可享有退还
定金的权益:
首先,若双方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则定金应当被视为支付款项或退还给相关
当事人;
其次,如遇因特殊情况导致无法
签署合同的状况,或是在协议及其
补充协议内容尚未达到完全共识的情况下无法
签订合同且此现象非由任何一方单独过错引发,那么定金则有权利予以退还;
最后,如果卖方由于自身原因单方面违背约定以致无法继续
履行合同,此时定金也有权获得双倍返还。除以上所述之外,其他情况下的定金均不得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
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
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