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而言,
首先,若出租人和承租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
租赁合同条款之修改达成了共识并签署协议,那么这种变动其实并非
违法或
合同违约,自然也就无需交纳任何形式的
违约金。
其次,如果这两个
当事人并未按照上面那种方式行事,而单方面地修改了合同,那么这种行为无疑构成了违约,且擅自更改合同的一方必须依照原有的合同规定来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等相关费用。
《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
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
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
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