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我们将详尽地阐述关于房屋买卖、
产权确认、租赁、
抵押等各类
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之相关法律条款,人
民法院对于公民、
法人及其他组织间因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引发的
民事诉讼案件具有法定
管辖权。具体而言,该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对上述类型案件的受理范围。同时,第一百二十条也详细规定了
起诉的具体程序,即原告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
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出相应份数的副本。若原告在书写起诉状时遇到实际困难,亦可选择以口头方式进行起诉,但需由人民法院记录在案,并通知被告方
当事人知晓此事。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
民事诉讼,适用本法。《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