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交易领域中,尽管所签署的法律文件为
买卖合同,然而实际情况却是赠与关系。鉴于此种复杂情况,司法系统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按照赠与关系来认定和裁决。然而,具体的
处理方式仍然需要依据案件的详细情节以及相关
证据来决定。在此需特别指出,所谓的
赠与合同,实际上是指赠与人将自身拥有的物品、资金或其他特定权益无偿地转让给受赠人的一种
法律行为。这类合同通常被视为
单务合同,也就是说,在合同正式生效之后,赠与人仅负有向受赠人交付赠与标的物的义务,而并不享有任何权利;与之相对应的,受赠人则有权获得赠与标的物,但无需承担任何义务。
《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