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购房业主享有法定的
合同撤销权。当买家有一方延迟执行
主要责任事项,经过多次书面催告之后,如果在一段合理时间期限内依然没有进行执行,另一方有权撤销该项合同。请注意,
撤销权的
有效期限为一整年。在此期间内,任何时候买方都拥有权利宣布
合同终止,但若超过此一年的时间限制,亦即失去了永久性的撤销权(除非以其他正当且合理的原因如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来证明需要终止合同)。
其次,作为
消费者的购房者有权要求卖方支付
违约金或作出相应的
经济补偿。如果卖方未能按照约定的日期交付房屋,那么他们必须承担支付违约金或
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双方
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协议,规定一旦一方违约,应根据具体的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
定金额的违约金;同时,也可以约定因
违约行为所导致的损失
赔偿额的计算方式。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