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房屋交付延误,建议您采取如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1.寻求与开发商的和解协商途径得以妥善解决。
2.向所在地的
消费者保护组织提出投诉。
3.向相关的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反映情况。
4.考虑通过
法律诉讼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
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
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