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遵守约定交付期限所需支付的补偿款项,其计算起点为房屋交付截止日期的次日,而违约的具体金额则因不同情况在
购房总价的万分之三至万分之五之间浮动。依照时限长短分为
逾期60天内及逾期60天后两大类。
1.若逾越60天仍未能履行约定交货期:相关开发商须以每日向买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三作为
违约金的方式承担责任。
2.倘若60天尚不足以完成交付:开发商应每日向买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3.若逾期超过60天:买方有权选择退货
退款,即解除
购房合同。一旦
合同解除,开发商必须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60天内全额退还买方所支付的房款,同时还需按照逾期60天以上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然而,买方亦可选择继续履行原合同,在此种情况下,开发商将需支付更为严重的违约金,即每日
赔偿房款的万分之五作为未能按时交付的代价。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
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