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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交房能否解除物业合同

若房产开发项目未能按照约定的交房日期按时交付,且在收到催告后的三个月内仍然未能完成,那么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购房者首先需要向开发商发出书面催告,明确规定合同的最终履行期限,并敦促其加快履行相关义务;倘若经过连续三个月的催告,开发商仍未能如期履约,那么购房者便有权利解除合同,开发商需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赔偿因此给购房者带来的相应经济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最新修订: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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