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之约必须以书面协议加以规定,双方
当事人在签订
定金合同时需确立
定金的支付期限,且定金合约自实际交
付定金之日起正式产生
法律效力。依照规定,定金的金额应由当事各方共同协商确定,然而其上限不得超出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