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则视为其违反了合约约定,
消费者有权依法主张
违约责任。在此种情况下,如开发商在买方多次催促后三个月之内仍无法按期交房且无合理理由解释,买方有权单方面解除
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
经济损失。然而,如果开发商在经过买方催促之后能够在三个月内完成房屋交付,那么买方将失去
解除合同的权利,但仍然可以向开发商提出
赔偿逾期交付期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请求。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
不可抗力或者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