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建议您与开发商进行真诚而富有建设性的商议。
2.若仍无法解决问题,可考虑求助于
消费者协会,
递交正式的投诉信函以获取他们的支持和协助。
3.此外,我们也建议您向房地产管理局或类似机构反应所遇到的问题,以便获得更高效、更全面的处理方案。
4.在所有可能的途径都尝试过之后,如果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那么作为
购房者,您有权利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出
申诉,并申请启动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
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
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
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
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
起诉讼或者
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
起诉状副本或者
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