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今的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
司法审判实务经验所述,
退房的可能性主要依赖于约定条件和法定条件这两大
类别。首先,约定条件即是
购房者同房地产开发公司在签订
购房合同时自行商定的可以触发退房权利的特定事项。譬如说,如果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期限交付完美的房屋,那么购房人有权依据此条款提出退房申请。除此之外,购房者还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诸如小区规划或者配套设施未能达到销售广告或者售楼说明书中所描述的标准、房屋交付之后在一段时间内无法获得
产权证书等情况下的退房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