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开始选购
商品房的过程时,难免会接触到
商品房预售合同这一重要档。为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您应该在
签订合同的时候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充分进行证件审查。在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之际,务必对国有
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开工证以及销售许可证进行全面审查,以确保“五证俱全”。
2.严格要求使用规范合同文本。购房者有权利要求开发商签署由房管部门统一印制的或者建设部推荐的合同文本,并且需要确认代表开发商签字的人员是否为其法定
代表人。如果并非法定代表人,那么就必须审查其是否持有经过公证的《
授权委托书》。
3.明确约定
违约责任。在预售契约中,务必要明确规定违约责任,最好能够明确约定
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如果约定按照天数计算违约金,那么建议采用现行的
违约金标准,即每日万分之四。
4.灵活选择
争议解决途径。针对可能出现的
纠纷,买卖双方既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解决,也可以选择
仲裁或者
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5.保障自身利益不受侵害。有些开发商在购房者支
付定金后未能成功申请到银行
按揭贷款,却仅退还购房款项而不退还
定金,这样的做法是完全没有法律依据的,也是极其不公正的。鉴于并非所有人都能够顺利获得按揭贷款,因此,强烈建议购房者在与开发商达成的协议中明确约定,如果购房者无法得到按揭贷款,定金将如何返还,是否需要扣除部分作为手续费等相关事宜。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