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执行房屋的期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原则上划定为两年。具体实践中,当人
民法院决定实施对义务人的
强制执行措施时,得预先向该等义务人发出通知,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履行法定责任,如若未能如期履行则将启动
强制执行程序。在实际进行
强制执行操作过程中,需履行明确身份、出示执法证件以及提交执行依据等必要步骤;执行活动结束之后,应对执行情况进行详细书面通知并送达至
申请执行的相关部门。
《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
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
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
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