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遵循如下程序展开正式的法律行动:首先,请务必详细准备一份
起诉状;在这份文件中,您需载明原告和被告的必要
个人信息,并且明确表述您的
诉讼请求或请求事项。然后,您需要把这份精心制作好的起诉状
递交给被告所在区域的审判法庭。当案件被接受以后,审判法庭将会同时要求您支付相应的
诉讼费用。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之后,法院将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以及关于预定庭审时间和地点的通知函件。最后,只需要耐心等待直至案件进入庭审阶段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
民法院应当保障
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
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
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
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
裁定书,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