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
买房产过程中,如果已支
付定金,但尚未签订正式合同,那么一旦
购房者违约将不予退还
定金;然而,若由于特殊情况(如政策变动、自然因素)或者无法签订
买卖合同的原因是双方对于协议及
补充协议的条款未达成一致意见所导致的,则此种情况下,定金可以予以退还;此外,如果
卖方违约且尚未
签订合同,那么定金可被退还并给予
双倍赔偿。以上法律依据如下。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