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
涉案金额未超出人民币10,000元整,则应缴纳50元;
2.若涉案金额介于人民币10,001元至100,000元之间,则需按照
2.5%的比例计算并缴纳相应罚款;
3.若涉案金额介于人民币100,001元至200,000元之间,则需按照2%的比例计算并缴纳相应罚款;
4.若涉案金额介于人民币200,001元至500,000元之间,则需按照
1.5%的比例计算并缴纳相应罚款;
5.若涉案金额介于人民币500,001元至1,000,000元之间,则需按照1%的比例计算并缴纳相应罚款;
6.若涉案金额介于人民币1,000,001元至2,000,000元之间,则需按照0.9%的比例计算并缴纳相应罚款;
7.若涉案金额介于人民币2,000,001元至5,000,000元之间,则需按照0.8%的比例计算并缴纳相应罚款;
8.若涉案金额介于人民币5,000,001元至10,000,000元之间,则需按照0.7%的比例计算并缴纳相应罚款;
9.若涉案金额介于人民币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之间,则需按照0.6%的比例计算并缴纳相应罚款;
10.若涉案金额超出人民币20,000,000元,则需按照0.5%的比例计算并缴纳相应罚款。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
民法院交纳的
诉讼费用包括:
(一)
案件受理费;
(二)
申请费;
(三)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
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
误工补贴。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
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