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买卖合同纠纷中,法律顾问的费用通常由案件的委托方自主承担。而且,如果被告在
诉讼中被判定
败诉,那么他并不需为原告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产生的律师
代理费负责。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即使被告输了官司,原告仍有可能选择主动承担或接受被告直接支付给自己的
诉讼费用,此种情况则不在败诉方应承担的责任范围内。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七条
判决生效后,
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法院交纳,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
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
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