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某位自然人在遭受
借款纠纷时,若自身具备还款能力则应审慎考量并主动积极地归还欠款;倘若目前暂且无法立即支付所欠款项,亦可与
债权人进行友好协商,分阶段予以偿还。在处理相关
债务问题时,必须遵循法律规定,务必做到全额清偿。若暂时出现财务困难,无力履行还款责任,在经过债权人同意或接受法庭裁判后,该
债务人可以分批分期偿还
债务。对于那些具有支付能力却拒绝偿还的行为,法庭将根据相关
法规进行审理和判定,并依法实行强制性追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
民法院应当在
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
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