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对方深入协商并积极争取,若对方同意变更,则可按法律规定前往相应主管部门提出
抚养权变更之请求;
2.当亲子双方中仅有一方反对更改现有的
抚养权安排时,该方必须依法通过
诉讼程序来实施变更,然而在此过程中需要寻找充足的
证据以证明现行情况符合法定允许更换抚养权的条件;
3.在决定
子女抚养权事宜之时,应考虑到为其未来成长提供最有力的支持与保障。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
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
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
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