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唯有当协议的签订双方
当事人均签署了自己的名字或加盖印章,该合同才能够被视为正式成立。
然而,法律
法规中亦存在对
合同成立条件的特殊约定情景。
依据合同书形式进行合同组建时,在签订者尚未签名或盖章,甚至在任何一方当事人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另一方已予以认可的情况下,此种情况亦可使得合同成立。
《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