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体系的相关条款可知,当
商品房屋买卖双方经过平等、自愿且充分的思考和沟通后,在具有合法效力的
购房合同之上留下了其字迹或个人印章,即便在交易过程中,买方并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的房款,这份书面合同仍然是合法有效的并且依法成立生效。
如果说
当事人选择以合同书的形式来建立起他们之间的契约关系,那么,只要双方都在该份合同书的合适位置签字或盖上了公司或个人的印章,即可从这个时刻开始生效并正式成为合同。
《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
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