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购置房产不顺,即购买了烂尾楼的情况下,申请
购房者无法擅自中止履行贷款义务,但是他们仍然有其他方式来应对这一问题:
首先,购房者可尝试与所涉及的银行进行协商,商讨能否达成暂缓还款的共识,一旦双方达成协议,那么必须签署相应的停贷协议书以明确责任及相关事项;
其次,对于那些协商无果的购房者而言,他们也有权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向当地人
民法院发
起诉讼,请求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签订的
房屋买卖合同;最终,如果房屋买卖合同得以解除,便可以进一步提出与银行订立的
房屋抵押合同的解约申请,一经解除该合同,贷款也就无需再进行偿还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因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
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