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现房过程中,若遇到房产项目烂尾的情况,作为
购房者,您并不具备自行决定停止支付
房屋贷款的权力。若擅自采取相关措施,将会被视为违反
债务约定,并需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然而,针对此类情况,请您务必采取以下对应策略来妥善解决:
(1)积极同银行进行沟通协商。您可以尝试主动与银行磋商,寻求推迟或暂停履行还款义务的可能性。如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应签署一份详细明确的停贷协议;
(2)向司法机构
提出诉讼请求。您可选择向当地的人
民法院
递交诉讼申请,请求判决解除此前签署的
房屋买卖合同。待
胜诉且合同正式解除之后,您有权进一步申请解除与该银行之间的
房屋抵押合约。这也意味着,自此以后,您将无需继续按期
偿还贷款本息。
《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因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
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